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