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