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申请设立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设立市、县级湿地公园,由同级湿地公园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组织论证、评价。符合条件的,报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确认并且公布。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