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有效禁止在湿地公园内猎捕野生动物,但是依法取得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的除外。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内捕捞除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确需捕捞的,应当经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在指定的范围、地点限量捕捞。未经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同意,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放生动物。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2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