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4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