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功能分区和保护第十四条已修改在白河水系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违规从事采砂、取土、打井、采石、围库造地、填河造地等活动;(二)违规引进和放生杂交种、选育种、外来种或者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三)从事电鱼、炸鱼、毒鱼、地笼网鱼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活动;(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4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