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已废止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须有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