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对南北两山绿化建设和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或者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