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南北两山绿化谁投资、谁受益。绿化承包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在承包范围兴办林场和养林企业的经营权、财产所有权等受法律保护。

共同投资形成的林地林木、设施等权益应当分清资产所占比例和收益所占比例。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