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权益保障第十六条有效南北两山承包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承包合同连续两年完成绿化任务的,可以申请办理林权证。申请办理林权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林权期限为70年。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林权证发放情况。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