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用水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重要水源地开采控制水位,并根据地下水位水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水单位的水源种类及水量。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