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