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八条有效行道树应当选用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提倡城市主次干道单侧种植双排以上行道树。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