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城市绿化应当培育和引进适应本地自然环境的植物品种,合理配置植物,适量增植常绿品种,鼓励发展菊花园艺,提高市花、市树的覆盖率。公园绿地及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