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第二章 财政审计监督第十二条有效审计机关应当逐步对本级各部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进行效益审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3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