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实施〈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