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有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节能目标评价责任考核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建筑节能目标评价考核的具体办法。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