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黄山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的防控,禁止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入风景名胜区。未经检查检疫的土壤、动植物及其产品等,不得运入风景区。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