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节 非机动车第四十一条有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供下肢残疾人单人代步使用,二级以上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可以附载一名陪护人员。禁止擅自改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