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五十三条有效特种车辆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除依法对车辆驾驶人予以行政处罚外,应当将其违法事实抄告其所在单位。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一百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