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