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第四章 节约用水第三十八条有效依法必须实行施工许可证管理的公共与民用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安装使用的生活用水器具,应当符合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