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第四章 节约用水第三十一条有效市节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行业用水定额,对计划用水单位实行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管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