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有效修建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