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地下空间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