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 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地下建设项目涉及连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地下连通义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