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 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单建项目,地表规划为绿地、公园、广场的,建设单位应当一并实施建设。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