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因连接市政设施或者安全防护等需要,对地下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界外处理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理范围。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