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污染饮用水水源,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