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海域使用申请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者基本情况;(二)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三)使用海域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及申请理由;(四)立项的批准文件;(五)海域使用论证材料;(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