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