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四章 资源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森林公园应当优先利用现有道路和现有设施。森林公园内的游览路径设计应当体现步行为主的原则。森林公园内配备的游览车,应当为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进入森林公园的其他车辆应当服从森林公园管理组织的统一管理。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