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六条有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发展方向与目标;(二)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三)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四)森林资源保护措施;(五)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的布局与规模。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