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三十条有效民办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