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华侨房地产权益保护办法/第四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四条有效侨房的拆迁人必须对业主和使用人依法给予补偿和安置。业主和使用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和旧城区改造的统一规划。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28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