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过程中,应当进行能源利用情况的分析评价,提出节能对策和措施。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