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二十九条有效政府投融资的建筑项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应当进行节能专项审查;(二)公共照明系统应当使用节能产品;(三)按照建筑节能规划要求,利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2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