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2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