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章 产品鉴定、销售、维修第十三条已废止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旧农业机械交易市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