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章 产品鉴定、销售、维修第十二条已废止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好农业机械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