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相邻的人民政府可以协商解决,责任方应当在协商确定的期限内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或者请求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责任方提出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控制污染,限期达到水质控制目标。解决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