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 激励措施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加大对节能行业的投入,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培育、指导节能领域先进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3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