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建立水资源节约利用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加强重要控制断面和地下水水量、水位监测,及时统计水资源利用情况。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