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红军文物的讲解服务应当体现红军文物的历史性、科学性,展示红军文物的历史文化魅力,宣传和弘扬红军精神。

市、县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规范景区景点、公园对红军文物的讲解、导游活动。

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