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七条有效红军文物利用应当在确保红军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遵循合理、适度、可持续的原则,发挥红军文物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作用,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文化旅游业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