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赞助、技术帮助、志愿服务等方式依法参与石窟保护工作。对在石窟保护、研究、宣传中有重要发明或者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