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七条有效石窟保护管理机构可以依托石窟资源,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文化创意设计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开发或者参与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石窟文化创意产品。鼓励旅游企业、景区、公园开发具有石窟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