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技术创新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中小企业申请境内外专利、登记境内外版权、注册境内外商标。对中小企业申请境内外发明专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3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