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资金支持第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重点投资本省鼓励发展产业的中小企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