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统筹规划、科学管理的原则,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